「景氣對策信號」的主要目的在於藉燈號以提示應採的景氣對策,並綜合判斷短期未來的景氣是否將進入過熱或衰退,而預先發出信號,以供決策當局擬定景氣對策之參考,企業界亦可根據信號的變化,調整其投資計畫與經營方針。
景氣對策信號包括的內容,主要取決於一國當時經濟發展階段之政策目標。目前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編製的景氣對策信號包括:
1.貨幣供給M1B
2.直接及間接金融
3.票據交換及跨行通匯
4.股價指數
5.製造業新接訂單指數(以製造業產出躉售物價指數平減)
6.海關出口值(以出口物價指數平減)
7.工業生產指數
8.製造業成品存貨率(成品存貨/銷售)
9.非農業部門就業人數等九項。另將躉售及消費者物價指數變動率,以及經濟成長率等列為參考資料。
編製景氣對策信號首先須蒐集與景氣變動較為密切的統計系列,然後以適當的方法加以綜合。其編製方法係將經過選擇的每一系列經季節調整後分別訂出四個變動門檻值,以此四個數值作為區分燈號的分界點,這些分界點的數值稱為「檢查值」(check point)。按這些檢查值分為「紅燈」、「黃紅燈」、「綠燈」、「黃藍燈」、「藍燈」等五種信號;當個別統計系列的變動率超過某一數值時即分別亮出不同的燈號,每一種燈號給予不同的分數(紅燈5分、黃紅燈4分、綠燈3分、黃藍燈2分、藍燈1分),每月將景氣對策信號包括的統計系列所示的燈號分數合計,再綜合判斷當月的景氣對策信號應該是何種燈號。
個別統計系列的燈號係根據檢查值所判斷,而檢查值的決定可以根據過去經濟變動或景氣循環的情形,以及當時所採取的景氣政策,並參考未來經建計畫的目標情況予以綜合研判。目前本會所編製景氣對策信號「檢查值」的決定,主要以民國80年至88年各指標之變動為基礎,參考84年至88年間各指標的變化,並參酌新世紀國家建設目標以及個別指標未來可能發展趨勢而調整。至於各系列變動率,均採與12個月前比較之變動率為衡量之標準。
經建會編製景氣對策信號,係供政府採取因應措施之參考。若對策信號亮出「綠燈」,表示當時的景氣穩定;「紅燈」表示景氣過熱,政府宜採取緊縮措施,使景氣逐漸恢復正常狀況;「藍燈」表示景氣衰退,政府須採取強力刺激景氣復甦的政策;「黃紅燈」表示景氣活絡,「黃藍燈」表示景氣欠佳,二者均為注意性燈號,均宜密切注意其後續之景氣動向,而適時採取因應措施。